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财产侵权法律咨询 > 财产保全反担保怎么处理

财产保全反担保怎么处理

王* 江西-九江 财产侵权咨询 2024.05.18 16:26:00 452人阅读

财产保全反担保怎么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九江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广西-

解析:
针对可能由于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因素导致裁判难以实施或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其它损失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依据对方当事人才有的请求,裁定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要求其履行一些特定的行为或者禁止其实施特定的行为;
再者,如果当事人未能提出此类申请的话,人民法院亦有权在必要的时刻自行决定采取这些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024-05-18 16:28: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禁令制度适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不同的。财产保全制度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保全申请可以在诉讼前和诉讼中提出,保全的范围可以是被告的全部有关财产。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进行,数额限于原告的金额。 禁令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仅适用于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案件中,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了满足TRIPS协议的要求而制定的。诉讼禁令也可以在诉前或诉中提出,但其主要请求是被告或有关方停止侵权行为、禁止相关侵权物品的流通。在实践中,对禁令的使用比较严格,一般来说申请人也需要提供更充足的担保。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出反担保而解除。 第十七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请求的,人民可以先行作出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如何解除,能否解除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禁令制度适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不同的。财产保全制度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保全申请可以在诉讼前和诉讼中提出,保全的范围可以是被告的全部有关财产。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进行,数额限于原告的金额。 禁令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仅适用于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案件中,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了满足TRIPS协议的要求而制定的。诉讼禁令也可以在诉前或诉中提出,但其主要请求是被告或有关方停止侵权行为、禁止相关侵权物品的流通。在实践中,对禁令的使用比较严格,一般来说申请人也需要提供更充足的担保。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出反担保而解除。 第十七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请求的,人民可以先行作出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禁令制度适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不同的。财产保全制度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中,保全申请可以在诉讼前和诉讼中提出,保全的范围可以是被告的全部有关财产。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进行,数额限于原告的金额。 禁令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仅适用于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案件中,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了满足TRIPS协议的要求而制定的。诉讼禁令也可以在诉前或诉中提出,但其主要请求是被告或有关方停止侵权行为、禁止相关侵权物品的流通。在实践中,对禁令的使用比较严格,一般来说申请人也需要提供更充足的担保。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出反担保而解除。 第十七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请求的,人民可以先行作出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侵犯财产罪全文
6861人阅读

生命、合法财产都是法律保护的范围,今天律图侵犯财产罪百科栏目,为你解读侵犯财产罪相关法律知识,更多法律疑问请在线咨询,来了解一下吧!

财产权利
85731人阅读

财产权利主要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财物所拥有的所有权,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说到这里,大家知道财产权利包括哪些吗?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介绍财产权利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
37713人阅读

说起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可能大家比较陌生,一般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就可以购买该保险,以便在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后保险公司替自己赔偿。下面律图小编将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