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判决执行法律咨询 > 判决执行期限超过两年还有效吗

判决执行期限超过两年还有效吗

何** 江西-九江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5.19 13:28:00 454人阅读

判决执行期限超过两年还有效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九江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重庆-大渡口区

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民事诉讼案件申请执行的时效性为二年。
因此,执行期限通常会在两年之后归于无效。
而在执行程序启动后,执行完成所需的时间则一般设定在六个月之内。
当公民或法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期限要求。
若在法定期限内未能提出申请,便意味着其失去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生效法律文书以实现实体权益的权利。
法院执行乃是法院裁判结果对被告人所采取的强制行动,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依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特定的行为。
如欲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申请应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
我国法律规定,不论案件经历过几级审判,强制执行均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负责管辖。
其次,申请执行需提交如下文件资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中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及请求执行的具体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已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备给付内容,明确的执行标的以及明确的被执行人;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若申请人系作为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需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最后,被执行人需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4-05-19 13:30:00 回复

你好,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即是判决书规定的期限期满日,《民诉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过两年你就不能申请执行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应当作出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9月8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452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第十三条上一级人民责令执行限期执行,执行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上一级人民应当裁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本辖区其他人民执行、管辖争议处理期间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之后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但你要注意他的条件;
(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应当向其发出督促执行令。第十二条上一级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责令执行限期执行的,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经审查;
(四)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责令执行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责令执行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
(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
(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第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期间、鉴定评估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4条)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上一级人民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争议协调期间。所以你申请执行后应该在6个月内执行完毕、暂缓执行期间以及中止执行期间,执行在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仍未执行完结的,执行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执行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送达当事人并通知有关人民,不应当计算执行中的公告期间,即2008年9月8日最高院解释的12条,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上一级人民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本辖区其他人民执行的,不能执行完毕的向上一级申请执行,所以你要搜集相应的证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典当管理办法
131355人阅读

典当行业在过去市场十分热闹,现在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出现,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的便捷,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典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知识,譬如典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容有哪些,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效力
62277人阅读

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今天为大家介绍物权效力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什么是物权效力,物权效力有哪些,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的联系有哪些,以及物权效力优先原则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44998人阅读

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是大家最为熟悉的,那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有哪些,以及最新物权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具体内容有些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一审判决生效
11229人阅读

在诉讼案件中一审判决的生效时间需要多久,如果不服一审判决需要在什么期限内上诉,一审判决离婚生效时间是多久,一审判决生效日是什么时候等等一系列关于一审判决的法律知识都由我们来帮您解答吧!

一审判决
32775人阅读

在诉讼流程后,一般的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提交二审请求,那么一审判决何时生效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审判决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以及一审判决和一审裁定有什么联系呢,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