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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汽车更换牌照的相关事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车主需要向登记地所在的车辆管理总所提交补领或者换领牌照的书面申请,并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
其次,在申请过程中,机动车所有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作为申请材料;
最后,车辆管理总所将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核和处理工作,包括补发或换发新的牌照,同时,原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保持不变。
在此期间,为了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车辆管理总所还会为车主发放有效期不超过十五天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2024-05-19 13:3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