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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宜宾
解析:
涉及到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文简称“帮信罪”)的两个地区是否有权立案,需根据具体情形来决定。
首先,需要明确,该犯罪的管辖权主要涉及到侦查和诉讼两大环节。
就侦查管辖而言,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承担此项职责;
而对于诉讼环节,则须由犯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其次,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益、破坏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那么,这些案件也可由人民检察院自行立案侦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却仍为其实施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条件,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并可能被处以罚金。
此外,单位如触犯上述条款,将被判处相应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亦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若存在前述两种行为,同时还构成了其他犯罪,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在认定帮信罪时,关键要素包括:
犯罪主体通常为一般主体;
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心态,即明知自己正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犯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9 14:0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