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不交社保是否合法
解析:
当公司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未履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这显然违反了法律法规。
作为雇主,必须依法履行对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福利的义务。
当单位和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签署之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便成为单位应尽的责任。
若单位拒绝履行这一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友好协商、劳动争议仲裁以及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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