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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才是违约方?

ask****392 重庆-垫江县 合同违约咨询 2024.05.19 19:33:23 457人阅读

到底是谁才是违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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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双方合同如何约定的?可以来电详述。

2024-05-20 09:27: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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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为你解答。

2024-05-19 20:02:09 回复

对于买方来讲,具体到违约责任,我们知道,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三倍。具体到本案中,也就是刘某前后卖房中的损失的三倍为限,40万元如果超过刘某损失的三倍就是过高了,超过部分的违约金约定应为无效。王某应向法院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违约金过高,降低违约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产经纪公司促成贾某与许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中介费的比例及支付条件与方式,说明居间合同包含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间合同已告成立。合同中关于中介费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效力规范,应为有效约定。因贾某和许某未履行合同,按约定,应由合同受益方和违约方各付中介费的0.5%。贾某不是合同的违约方,房屋买卖合同未履行是因许某的家庭原因导致的,与贾某无关;贾某也不是合同的受益方,因贾某在合同未执行时退还了定金,亦未向许某要求违约金;关于居间合同的报酬未履行的违约金没有约定,亦无法律依据。因此,贾某不应向房产经纪公司支付报酬及承担违约金。

你好,要根据合作合同的内容来确定具体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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