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可以。
解析:
网络诈骗案件立案以后也能撤案,但撤案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公安机关撤案的条件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犯罪嫌疑人具有从宽处理的法定情节,在一审的时候就全部退赃,退赔了,嫌疑人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撤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等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公安机关来讲,立案和撤案都必须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才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诈骗数额巨大,就算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公安机关也不能随便撤案。公安机关在办理网络诈骗案件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可向监察委等有关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涉嫌诈骗罪,报案人也不能撤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经报案人报案等途径,公安机关发现诈骗罪的犯罪线索的,就会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案件材料,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由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公诉机关向人民。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而不是侮辱、诽谤等自诉案件,所以,即使报案人不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诈骗罪的,司法机关仍要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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