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银行柜员机的凭证回收箱里捡钱算盗窃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银行柜员机的凭证回收箱里捡钱,不是盗窃,而是不当得利。数额较大的,涉嫌侵占罪,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这财务的所有权没有的话,不会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您好,针对您的饭店捡到手机算盗窃吗问题解答如下, 在饭店空座位上“捡到”手机,手机属于主人遗忘物的,不构成盗窃罪;并非遗忘物的,有可能涉嫌盗窃罪。饭店空座位上的手机,持有人已经离去,旁边座位上并无同行人的,属于遗忘物,当事人捡到,不是盗窃,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丢失手机的人。但手机虽然放置在空座位上,主人并未离去,而是在旁坐,或者同行人在旁,主人临时离开的,趁主人或者旁人不备取走手机,不是捡到,是窃取,涉嫌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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