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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巴音郭楞
解析:
抢劫犯罪活动身为刑事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当事人并没有权利单独撤销司法起诉。
抢劫罪行主要针对不法获取他人财产,尤其是对私人财产的所有者及管理者实施即时暴力威胁或者采用其他强制手段,使他们无法控制财物而被强行夺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24-05-20 13:1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