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怎么反取证
解析:
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来看,如果某个人为了实现其非法的目的,将原本由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在某个地方的物品或者是埋藏于地下的财物据为己有,并且该行为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但他拒绝将这些财物归还给原主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侵占罪。
因此,对于侵占罪来说,收集证据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为了证明侵占罪是否成立的关键环节。
而证据的形式可以是人证、物证、视听资料等等。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如果某人将原本由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涉及的金额较大,同时他又拒绝将这些财物归还给原主的话,那么他将会面临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惩罚;
如果涉及的金额非常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么他将会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要接受罚金的处罚。
此外,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所有能够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都属于证据范畴。
具体而言,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然而,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查证核实,只有在确认无误之后,它们才能够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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