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名誉毁谤法律咨询 > 诽谤罪起诉在原告还是被告处

诽谤罪起诉在原告还是被告处

杨** 江西-九江 名誉毁谤咨询 2024.05.20 16:08:00 431人阅读

诽谤罪起诉在原告还是被告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九江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山东-济南

解析:
诽谤罪的起诉原则可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应当在被告人所在地区进行起诉,但若被告人活动区域不在境内,亦可在犯罪活动发生地提起诉讼。
诽谤罪,即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足以对他人的人格尊严造成贬损,进而实施破坏其名誉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犯罪。
诽谤罪的常见表现形式包括:
1.在出版物中公开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进行诽谤;
2.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诽谤;
3.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且破坏了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20 16:09:00 回复

1、一个人即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精神损害赔偿金
56417人阅读

精神损害赔偿金是诉讼案件的中的常见诉求,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的呢,那么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规定内容是什么,精神损失费一般多少,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是多少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侵害名誉权
21026人阅读

名誉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旦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并且赔偿损失,具体来讲大家知道侵害名誉权如何赔偿呢?关于侵犯名誉权的问题,让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名誉权
383783人阅读

名誉权是每一个公民都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一旦自身的名誉权被他人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这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大家对名誉权了解多少呢?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名誉权的知识。

侵犯名誉权
736467人阅读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侮辱、诽谤等等形式,而对于被侵犯名誉权的人,可以向侵权人追究法律责任,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赔礼道歉,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