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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东未到场,需要出一份律师见证函,请问需要多少钱?

ask****273 上海-杨浦区 私人律师咨询 2024.06.03 13:54:34 318人阅读

有股东未到场,需要出一份律师见证函,请问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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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发我案情内容及当前诉求,为您争取权益最大化

2024-06-03 14:0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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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费用比较高。需要看具体的见证事务。

2024-06-03 14:1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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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方便 就您这个问题展开来讲一下吗

2024-06-03 14:0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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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您这边明确详细情况和诉求。

2024-06-03 14:0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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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再说一下哦,我好针对遇到的事情给方案。

2024-06-03 14:0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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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联系您了解情况

2024-06-03 14:01: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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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具体说说您的问题

2024-06-03 13:5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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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东未到场,需要出一份律师见证函

2024-06-03 13:5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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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详细说明一下情况,以便分析

2024-06-03 13:5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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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5143条

您的问题已知悉,方便电话沟通一下具体情况吗

2024-06-03 13:5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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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小时收费,一小时 2000 元

2024-06-03 13:5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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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边收费的标准需要面谈

2024-06-03 13:5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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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方便电话沟通吗

2024-06-03 13:5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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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个具体是怎么回事

2024-06-03 13:5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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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召开的是“股东会”,股份公司开的是“股东大会”。
召开股东会,并不需要律师到场见证,法律法规也无强制性规定。
只要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以上是对于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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