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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特别恶劣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何* 江西-九江 强奸辩护咨询 2024.06.11 11:47:00 376人阅读

强奸罪特别恶劣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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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有人触犯了强奸罪行,且犯罪情节极其恶劣者,则应明确以下几点构成特别严重情节的具体标准:
第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对于妇女和幼女的强奸、奸淫行为残忍冷酷,无视他人尊严;
其次是对多名妇女或幼女进行的大规模的性侵犯;
再次就是在公共场合当众对妇女施暴,使其遭受严重的身心伤害;
然后是由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轮奸行为;
最后是导致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这些都是构成强奸罪行特别严重情节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4-06-11 11:49:00 回复

强奸罪情节恶劣的认定: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者奸淫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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