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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够上寻衅滋事罪

成** 广西-北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6.12 14:51:00 480人阅读

如何够上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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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曲靖

解析:
该罪名的基本构成要素如下:
首先,从主观层面来看,必须具有明确的直接故意犯罪心理状态;
其次,作为犯罪主体,本罪属于一般性犯罪,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者;
再次,在客观行为上,表现出四种具体形式:
第一,未经许可而随意对他人进行殴打,情节须达到恶劣程度;
第二,追逐、拦截、辱骂以及恐吓他人等行为,情节亦需恶劣;
第三,强制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据公共财产,情节务必严重;
第四,在公共场所制造喧嚣和骚乱,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最后,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是社会公共秩序。对于任何一种寻衅滋事行为,只要破坏了社会秩序,便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未经许可而随意对他人进行殴打,情节恶劣者;
(2)追逐、拦截、辱骂以及恐吓他人等行为,情节恶劣者;
(3)强制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据公共财产,情节严重者;
(4)在公共场所制造喧嚣和骚乱,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者。若纠集多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者,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6-12 14:53:00 回复

与寻衅滋事没什么关系,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捆绑销售、虚假宣传,涉及不正当竞争,工商处罚;违约,民事责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诉法第277条将刑事和解的范围限定为两类案件: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显然,寻衅滋事罪不符合以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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