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江西-上饶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论开设赌场所获得收益大小如何,均被视为触犯开设赌场罪,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附加罚金处罚。对于情节较重者,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处罚。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5月13日发布的《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具有以下任一情形便可被认定为“聚众赌博”:
(1)组织超过三人进行赌博活动,且从中获取的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了人民币5000元以上;
(2)组织超过三人进行赌博活动,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了人民币5万元以上;
(3)组织超过三人进行赌博活动,且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了20人以上;
(4)组织中国公民超过10人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等费用。对于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附加罚金处罚。而对于开设赌场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附加罚金处罚;若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处罚。
此外,对于组织中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且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将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024-06-13 09:3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