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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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而言,通常情况下并不要求检察机关立即批准逮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安机关依据案情认定有必要实施逮捕时,必须在拘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检察院请求批准逮捕。此环节因此被称之为“提请批准逮捕”。而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申请之后,则应在特定期限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即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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