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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临汾
解析:
倘遇有借款人拖欠借款,并将所欠款项再行转贷予他方之情况,债权人可考虑采用如下策略:
1.首要之举为尝试与该债务人进行坦诚交流,明确告知其应尽速履行还款的法律义务。
2.倘若交涉无果,债权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搜集诸如借据、转账记载等相关证据,进而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期通过司法途径迫使债务人偿还所欠债务。
3.即便债务人将所欠款项转贷予他人,此种行为亦不能免除其对债权人应负的还款责任。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另外一种法律关系,不会对原有的债权债务履行产生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024-07-04 18:2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