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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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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敲诈勒索罪标准包括什么

冯**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7.05 18:33:00 349人阅读

湖北敲诈勒索罪标准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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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淮南

解析:
在我国湖北地区,关于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准则与国内其它区域保持一致,相关规定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类犯罪往往表现为行为人以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恐吓或强制手段向他人索取公、私财物。当犯罪情节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反复实施此类行为时,便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敲诈勒索罪。对于具体的数额标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制定出相应的司法解释。在此基础上,我们可将三千元至一万元人民币作为“数额较大”的参考范围,将三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视为“数额巨大”,而五十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则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7-05 18:34:00 回复

【法律意见】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两年三次是指敲诈勒索的犯罪构成,但是成功与无畏不成功是指犯罪,既遂和未遂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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