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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一定要有赃物吗

银** 广西-北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7.09 12:19:31 392人阅读

盗窃罪一定要有赃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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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盗窃罪之成立并非绝对依赖于实物赃证的存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盗窃犯罪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有无明显的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意图以及是否成功地实施了盗窃行为。也就是说,即使行为人未能实际取得所欲盗窃的物品,亦足以构成盗窃罪,这被称为盗窃未遂。
然而,如果行为人虽已开始实施盗窃活动,却因意外因素引发其无法实现预期目的,这种情况也可能被视为盗窃未遂,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7-09 12:19:3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防汛、优抚、隐瞒犯罪所、收购或者代销售处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单位判处罚金并其直接负责主管员其直接责任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高民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犯罪所收益刑事案件适用律若干问题解释》依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及其产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万元;(二)内曾掩饰、隐瞒犯罪所及其产收益行受行政处罚实施掩饰、扶贫、移民、隐瞒犯罪所、隐瞒犯罪所及其产收益行、转移、收购《刑》312条:掩饰、犯罪所收益罪定罪处罚:()掩饰、犯罪所收益罪明知犯罪所赃物予窝藏、转移、隐瞒犯罪所、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犯罪所收益犯罪根据刑关规定结合民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现审理类案件具体适用律若干问题解释:第条明知犯罪所及其产收益予窝藏、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代销售或者其掩饰、隐瞒具列情形应依照刑第三百十二条第款规定掩饰;(三)掩饰、隐瞒犯罪所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救济款物;(四)掩饰、隐瞒行致使游犯罪及查处并造公私财物损失挽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赃物是否构成盗窃罪 构成。 不管是盗窃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还是盗窃赃物,都会构成盗窃罪的。盗窃罪的量刑跟盗窃的数额息息相关,盗窃的数额越大,判处的刑罚则越高。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因此,盗窃赃物也依然会构成盗窃罪。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赃物是否构成盗窃罪 构成。 不管是盗窃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还是盗窃赃物,都会构成盗窃罪的。盗窃罪的量刑跟盗窃的数额息息相关,盗窃的数额越大,判处的刑罚则越高。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因此,盗窃赃物也依然会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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