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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费*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7.10 08:35:49 351人阅读

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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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主要囊括以下四个方面:
1.行为主体资格:通常情况下,参与者必须是已经达到了刑法规定的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观行为表现:犯罪者必须实际执行了偷偷地拿走别人财产的行为,亦即在没有获得原所有人或是被合法占有人的准许的前提下,怀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擅自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
3.犯罪侵害客体:该罪行所针对的是他人的财产,这其中既包含了有形的动产,也涵盖了某些特定的不动产权益。
4.主观心理状态:犯罪者必须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7-10 08:3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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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九江

根据刑法学原理所述,对于盗窃罪的鉴定与量刑,需要严格遵循以下六大要素:
第一,犯罪主体,通常是指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二,犯罪客体,即被侵犯的法益,在本案例中,即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以及部分特定的不动产权益;
第三,犯罪的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意味着行为人在未得到所有者或者合法占有人的许可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
第四,犯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第五,犯罪的时间、地点及方法等因素;
最后,犯罪的结果,即行为人的行为是否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失。

2024-07-10 08:3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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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关于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以下四个要点:
首先,是行为主体。一般而言,能够对盗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应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行为人需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产的行为,这意味着其未经所有权人或者合法占有人的明确同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
再次,犯罪对象方面,指的是他人的财产,其中既包括动产,也包括某些特定的不动产权益;
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行为人必须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心态。

2024-07-10 08:35:49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并不是行为人遗忘了东西,该被遗忘的东西就成为了遗忘物。遗忘分为长时间遗忘和短期性遗忘,暂时性的遗忘,若时间短,距离近,人和物的距离较近,此时别人拿走遗忘的东西则仍然属于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虽然盗窃罪和侵占罪同属侵财型犯罪,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采取的犯罪手段均可用秘密的方式,侵害的对象是本人无所有权的公私财物。但两罪犯罪故意产生的状态截然不同,侵占罪中行为人的犯意是产生在已合法持有他人财产的状态下,其目的是将已合法持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而盗窃罪中行为人犯罪故意产生时该财产还处于他人的有效控制下,其目的是要通过秘密的手段将他人有效控制的财产据为己有。 可见,侵占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将处于自身控制之下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拒不退还所有人。而盗窃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在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也即侵占罪与盗窃罪的本质区别在于持有人是将他人财物“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所有”。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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