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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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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21岁(没有结婚和孩子),被判寻衅滋事罪2年有期徒刑?

pub****956 湖北-武汉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7.13 22:08:31 493人阅读

父亲在1997年,他21岁(没有结婚和孩子),因为喝酒和别人打架,被判寻衅滋事罪2年有期徒刑,会影响孩子报考公务员公安岗人民警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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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22647条

您好,一般来说会影响孩子政审

2024-07-15 16:31:42 回复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决遇到的问题,接下来就整理了一些关于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判多少年这方面的知识,供参考!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寻衅滋事轻伤2级如何判罚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寻衅滋事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形,可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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