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庭审现场能增加诉讼请求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可以一并裁判。”因为二审程序针对的是一审判决,如果对你所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二审终审后,将剥夺另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因此,上诉时如果你增加诉讼请求,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会告知你另行。
对于诉讼开庭被告不到现场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与一般的民事诉讼不同,离婚诉讼由于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需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且,离婚诉讼须先组织调解,所以原则上离婚诉讼的原被告必须亲自到庭参与诉讼。但是在实践中,会发生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型:
第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被宣告失踪,无法通知其到庭。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满被告不应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已经被宣告失踪的,应判决准予离婚。
第二种是被告有明确地址,且已经送达本人,却因为不愿离婚而拒绝出庭应诉。
第一次开庭时被告不到场,法官会再次安排开庭时间。经两次传票传唤被告仍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也可以决定缺席判决。
但是如果被告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向提交书面意见。或者被告不能表达意思,具有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可以不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诉讼开庭被告不到现场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与一般的民事诉讼不同,离婚诉讼由于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需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且,离婚诉讼须先组织调解,所以原则上离婚诉讼的原被告必须亲自到庭参与诉讼。但是在实践中,会发生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型:
第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被宣告失踪,无法通知其到庭。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满被告不应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已经被宣告失踪的,应判决准予离婚。
第二种是被告有明确地址,且已经送达本人,却因为不愿离婚而拒绝出庭应诉。
第一次开庭时被告不到场,法官会再次安排开庭时间。经两次传票传唤被告仍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也可以决定缺席判决。
但是如果被告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向提交书面意见。或者被告不能表达意思,具有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可以不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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