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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停在路边被撞是谁的责任

阳* 陕西-渭南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4.07.25 07:27:21 348人阅读

车子停在路边被撞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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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渭南

车辆在路边被撞击的责任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进行详细的分析探讨。
首先,如果被撞击的车辆是合法地停放在规定的泊车位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无需为此次事故担负任何法律责任;
其次,如果该车辆因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暂时性地停摆在泊车位之外的某个位置,但已在来车方向设置了清晰可见的警示标志,同样无需为这次事故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因被撞击车辆无理取闹,违规停放在泊车位之外,并且未能在来车方向设置任何警示标志,那此时该车主将面临承担次要责任这一状况;
然而,若交通事故中存在一方肇事者逃离现场的行为,逃跑方就必须要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对方也同样存在可归责于其的违法行为,此时则可适度减轻责任负担。
对于车辆的不良停放,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点,除了严格依照相关法规画定的泊车位外,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停放,超出指定范围或未按照规定的场所停放,对其它车辆及行人的正常行驶产生不良阻碍的;
第二点,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过程中,对其他车辆及行人的顺畅通行造成妨碍的;
第三点,在设有禁止停车的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布置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区域,机动车进行停车的行为;
第四点,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处、宽度不足4米的狭窄道路、桥梁、陡峭的斜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地段,机动车仍实施停车的行为;
第五点,在公共交通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地段,除使用上述设施外的机动车继续停车的行为;
第六点,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不在规定地点停放,且对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产生干扰的;
第七点,城市公交车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对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产生产生障碍的;
第八点,当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无法移动的时候,未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没有按照规定在来车方向设定足够的距离,摆放警示标志的行为;
第九点,机动车辆违反规定停放,驾驶员与车内乘客在开关车门等动作过程中,对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产生阻碍的;
最后第十点,如果发生仅涉及轻微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却没有按照快速处置的流程进行处理,且没有及时撤离现场,进而与其它车辆产生二次碰撞的行为。

2024-07-25 09: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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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吉林-

在路边静止停放之车辆如遭碰撞,则责任的划分则需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1.若被撞击的车辆规规矩矩地停放在泊车位之中,无可挑剔,其无需对此次事故负责;
2.若涉及车辆因突发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得已,短暂性地挪至泊车位之外的地方,此时只要在来车方向设置显眼的警示标识,乃是出于无奈,因而同样无需承担责任;
3.若被撞击的车辆在没有任何合理理由却擅自将车停下于泊车位之外,并且在来车方向当真没放置警示标志,那么,这次事故中的主要责任恐怕就需由被撞击方自行担当了;
4.若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选择逃避责任,那么,这个壮士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如果有有力的证据能够证明另一方当事人也存在过失,那就有可能减轻他的责任。关于车辆不当停放的情形,主要可见以下几种:1.除了已合法划设的停放区域,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的停置行为,不在指定地点停放,严重影响到其他车辆及行人的正常交通需求的;2.在公路上临时决定停车,妨碍到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进出的;3.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区域等地段,机动车辆的驻停车场的;4.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道、宽度不到4米的狭隘道路、桥梁、陡峭斜坡、隧道,及其距离以上地区50米之内的路段,机动车辆须暂停的;
5.公交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是消防队门口,以及距这些地方30米以内的路段,除非用到前述设备,否则不要让机动车辆在此停车;
6.机动车辆靠边停车时,未达到道路右侧之要求,严重干扰到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交通秩序的;
7.城市公共汽车往返于站点以外的路段过程中,停车上下乘客,给其他车辆及行人的交通带来不良影响的;
8.在公路上行驶中出现故障暂时无法移动时,未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未在来车方向依照规定距离摆放警告标识的;
9.机动车辆不当停车,司机及乘客关车门的行为严重妨碍到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出行的;10.发生轻微财产损失的公路交通事故,倘若不依照快速处理流程进行处置,亦未及时离开现场,结果与其他车辆发生二次碰撞的。

2024-07-25 09:34: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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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道路旁停车所致碰撞责任分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进行深入剖析:
首先,如果被撞击的车辆是在指定的公共停车泊位之内按照规范正常停定,无需负有任何法律责任;
其次,若是该被撞车辆由于车辆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得不暂时停放在停车泊位之外的区域,并且已经在来车方向设置了显著的警示标识,那么此类情况下,被撞车辆亦无需自责;
再者,若被撞车辆未经允许、擅自在停车泊位之外违规停车,同时亦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则被撞一方就需承担次要的法律责任;
最后,倘若意外发生后涉及到肇事人逃逸的问题,此时的逃逸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有充分证据证实对方当事人也存在过错,那么其法律责任可得以适当减轻。关于汽车不当停车的常见几种情况包括:
第一种,机动车除了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之外,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严重阻碍其他车辆及行人的出入;
第二种,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也是对其他车辆和行人人行造成严重干扰;
第三种,在设置有禁止停车标识、标记以及标志、标线的路段,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或者人行横道、施工地带等地停车;
第四种,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狭窄道路、桥梁、陡峭坡度隧道等地,以及这些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机动车随意停车;
第五种,公交车站、急救中心、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上述设施之外的机动车违法停车;
第六种,机动车位于道路侧面的停车位置未能紧密贴近道路右侧,从而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
第七种,城市公交车在站点外的路段停车上下旅客,给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带来极大不便;
第八种,当机动车在道路上遇到故障无法移动时,没有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没有在来车方向按照规定的距离放置警告标志;
第九种,机动车不当停放,导致司机和乘客开车门或下车门时妨害其他车辆和行人的交通通行;
第十种,对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不按快速处理程序处理,没有及时撤离现场,进而与其他车辆发生进一步碰撞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024-07-25 08:46:07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车辆停在路边被撞的,如果停车没有影响其他车辆出行,停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有影响的,一般要承担次要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车停路边被撞,谁承担责任呢 一般人都会认为车只有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才需要承担责任,其实并非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司机临时停车应选择适合的地方,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停车后要开启警示车灯,并在车尾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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