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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轨非法同居精神损失费多少

李** 广西-来宾 同居咨询 2024.07.26 11:26:31 440人阅读

一方出轨非法同居精神损失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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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当中,关于离婚所涉及到的精神补偿问题并未确立明确的评定标准,具体数额往往要依据实际受害者的情形作出相应判断;一般而言,对于因精神出轨而导致的离婚,通常会给予约十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金。
所谓“出轨”一词,以前的理解是偏离原有的运行轨迹,现如今,由于社会观念的演变和发展,其定义已经被引申为在夫妇之间,有任何一方或双方存在违背夫妻忠诚之义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进行爱情关系或者存在私密生活的行为。而出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即精神出轨及身体出轨;在结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权益,但从结婚之日起至离婚结束这一时间段内,夫妻双方所获得的经济收益皆视为共有财产,因此,如果女方发生了出轨行为,那么作为没有过错的男方,有权在分割财产时多得一部分财产,同时还能寻求损害赔偿。

2024-07-26 14: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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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来宾

关于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离婚精神赔偿的相关规定尚未明确具体的衡量标准,需要综合分析受侵害方的实际状况以确定赔偿额度。原则上,对于因精神出轨引发的离婚诉讼,法庭通常会给予受伤害方约为人民币10万元左右的精神损失赔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出轨”一词原意为偏离既定轨道,现今社会已经为其注入了新的诠释,主要用以形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或双方违背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与其他人产生感情纠葛甚至同居生活等行为。出轨现象大致分为精神出轨及身体出轨两大类。结婚前各自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而双方在婚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收益则属于共有财产。在此背景下,若女方出现婚内出轨行为,男方作为无过错当事人即可要求多占/多分配得财产,同时还能提出索赔要求。

2024-07-26 14: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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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离婚精神赔偿尚缺乏明确且统一的计算标准,必须依据具体受害人的具体状况进行相应的判断与决定。通常而言,若因精神出轨迹象导致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额约为10万元人民币左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出轨”此词汇的原意为偏离既定道路,但是在现实社会中,其已被赋予了全新的解读,这便是指在婚姻关系或家庭生活中,任何一方或者是双方违反对配偶的忠诚义务,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产生恋情或者开展不当生活行为。同时,我们需要区分两种不同形式的出轨——精神出轨和身体出轨。在婚前,财产应归个人所有,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资产收益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女方出现出轨行为,那么男方作为无过失方将有更多的机会获取财产分割优势,并且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4-07-26 12:49:53 回复

是男方“知错不改”,就要赔偿女方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巫女士本想以此约定来制约丈夫关先生的外遇行为,但在两人随后的离婚诉讼官司中,认定该约定合法有效。记者获悉,北京市海淀区准许两人离婚,并判决依然与外遇交往的关先生赔偿巫女士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也是迄今为止离婚官司中出现的最高额精神损害赔偿金。巫女士诉称,1993年自己与关先生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来,关先生有外遇。2004年4月,巫女士发现了关先生的不轨行为,关先生也承认了自己与第三者非法同居的过错。2006年7月,夫妻俩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关先生表示愿意痛改前非,否则相关财产即按《婚内财产约定》执行。但之后关先生一直与第三者同居。巫女士诉至,除了要求与关先生离婚、主张对女儿的抚养权以及要求关先生每月给付5000元抚养费,并按照《婚内财产约定》,A的住房、室内全部物品及polo牌小轿车都应该属于巫女士。同时,依据该约定,关先生还应支付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关先生辩称,巫女士所出具的约定不仅包括财产还包括孩子的抚养费、家庭既往的开支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约定的范围远远超出财产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住房及屋内物品、汽车及在巫女士处的存款可归巫女士所有,但不同意给付巫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约定》,虽涉及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精神损害赔偿等多项内容,但该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为有效。故判决准许离婚,女儿由巫女士抚养,关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5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时止;住房、室内全部物品及polo牌小轿车归巫女士;关先生补付女儿的抚养费12.6万元,并给付巫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101万元。

出轨不一定等于重婚,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需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一方的个人财产归本人所有。如果因一方婚内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而另一方又属于无过错方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详细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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