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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

韩* 云南-大理 经营管理咨询 2024.07.27 07:02:10 346人阅读

有限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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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大理

1.有限责任公司,常被简称为“有限公司”,其运营模式主要是指股东仅需以其在公司中的出资额度作为责任上限,而公司则需要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的债务进行负担和偿还。
2.股份有限公司,又通常称之为“股份公司”,其运作特点在于将整个资金总额划分为等值股份,且股东仅需就其持有得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同时,公司仍然需要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来为自身的债务负责。这些不同之处主要体现为:
a.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两方以上合计不超过50位的股东共同投资成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有至少五名发起人参与,但对于股东的数量并无明确限制,且资金总额必须划分为等值股份。这一点,可用关键词对比的方式进行区分:“两方以上合计不超过50位”与“至少五名”、“无人数限制”。
b.当涉及到债务清偿问题时,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每个股东仅需根据自己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每个股东都需要以其在公司中所认购的股份为责任上限,以此承担责任。
c.另外,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的是,大部分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会选择成为上市公司,而非上市公司则较为罕见。

2024-07-27 09:3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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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花莲县

1.有限责任公司,亦可称为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来源于全体股东,并以各位股东的出资金额作为其在公司中所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上限。而对于公司而言,则需以其所有的资产作为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和保证。
2.股份有限公司之全备资本被大致均分为同等份数的股票份额,又称作股本。各位股东皆依据各自持有某些特定的股份来行使自己在公司中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至于公司方面,同样需要以自身所有的资产来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二者之间的差异点如下: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通常要求有两位或多位股东,总计出资规模不超过50人;
然而,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须具备至少5人以上发起人,且对股东总数不设上限。关键词对比: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五人以上无限人数;
(2)当谈到债务清偿问题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个股东仅需要根据各自承诺的出资额度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各个股东则需要根据其所购买的股份为限度对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非公开募集资金的公司类型;相较之下,股份有限公司大多数情况下是公开募集资金的上市公司型企业。

2024-07-27 08:4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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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1.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其股东仅需依照注册资本额度对外承担有限法律责任,而不必对公司每日经营行为产生的所有负债负责;相反的,公司则须承担其自身全部资产份额以内的所有债务。
2.股份有限公司,亦可称之为股份公司,是以发行股票募集方式组建而成,其每股股权都被划为同等价值的份额,供股东持有。对于这些股东而言,他们需要根据各自所持有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对公司所需承担的经济风险进行严格的权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公司层面上,同样需要承担自己全部资产范围内的所有债务。
区别方面:
(1)在成立之初,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至少两位股东及至不超过五十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宽松得多,发起人为五人以上即可,且对于股东人数没有任何配额规定,所有资本都将通过股票形式划分成相等的份额。
关键词对比: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五人以上无人数限制。
(2)至于在发生债务清偿问题之时,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每位股东仅仅需要依照各自所认缴的出资份额向公司承担财产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则更为严苛,每位股东必须按照其购买的股份数及其比例向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3)除此之外,有限责任公司通常作为非上市企业存在;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通常以股票公开上市的方式运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4-07-27 07:51:13 回复

解答如下,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访求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
1、优点:简单明了,易于掌握,易于操作,简化了会计核算。
2、缺点:存在局限性(
1)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经济效益不同。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使用资产所获得收入比较高,而在使用后期,工作效率一般呈下降趋势,带来的经济效益逐渐减少。平均年限法没有不考虑这点,显然是不合理的。(
2)固定资产使用的总费用包括折旧费和修理费两部分。通常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的修理费会逐渐增加。而平均年限法的折旧费用在各期是不变的。这造成了总费用逐渐增加,不符合配比的原则。(
3)平均年限法未考虑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和强度,忽视了固定资产使用磨损程度的差异及工作效能的差异。(
4)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到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影响。
3、平均年限法的适用范围:当一项固定资产在各期使用情况大致相同,其负荷程度也相同时。修理和维护费用在资产的使用期内没有显着的变化。资产的收入在整个年限内差不多时。满足或部分满足这些条件时,选择平均年限法比较的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平均年限法适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有什么区别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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