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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当您需要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延长时,需提交一份关于此申请的书面文件——工伤认定申请延期书。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并审核了这份申请之后,他们将向您发送一份对应的批准通知,名为《工伤认定申请延期通知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属于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范围内的诊断、鉴定结果为职业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从事故伤害发生日期或诊断、鉴定结果公布日期起的第30日起,至365日止,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如果遇到有特殊情况的情况,只要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许可,申请时限便可予以相应地延长。
2024-07-27 16:4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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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巴中
若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的延长,需要撰写《工伤认定申请延长申请书》并提交至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受理。待该机构收到您的申请之后,便会下发一份《延长通知书》给到您手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职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依照我国职业防治办法所明确的标准被确诊或鉴定为职业病之情形时,其现供职的用人单位应对此负责任。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须于相关事故伤害发生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的30日内,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碰到个别特殊情况之时,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等,经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实陈述,申请时限可以得到适量的宽展。
2024-07-27 15:0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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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工伤认定申请延长的说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领导:
希望您能够允许我们表达对贵局职权范围内工伤认定申请延长方面申请的请求。在满足相关法律要求并证实符合延长申请条件的情况下,敬请贵局依法予以核准。
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相关条例,若员工不幸遭受意外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标准被确认为职业病,其所属单位理当在事故发生且确诊之次日起的第三十日之内,向贵局辖区的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有其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经于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前向贵司所在地社保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取得批准之后,申请时限有权适度延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
2024-07-27 13:36: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