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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算肖像侵权,怎么陪偿?

pub****371 吉林-长春 人身侵权咨询 2024.08.02 02:58:56 429人阅读

什么情况下算肖像侵权,怎么陪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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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
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
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但第一千零二十条中规定了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
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
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
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
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
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侵犯肖像权应该指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其肖像,擅自制作该肖像,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如果有以上行为出现,可以首先与侵权方协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提起诉讼。

2024-08-02 16:3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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