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钱给别人的那个人到了该还你钱的时候却没动静,那你就得等上两年才能找法院帮忙。但是,这两年可不是随便乱过的,是从你那个什么法律文书里规定的该他还钱的时间过期之后开始算起的。如果这个文书里写明了要分几期还的话,那就要从最后一期还钱的时间算起再过两年。还有就是,如果文书里根本就没提到什么时候还钱的事儿,那就从这玩意儿生出来的那一天开始再等两年。在这两年里头,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去找法院帮你把钱讨回来。
如果欠债的那位到时候还不上钱的话,咱们当债权人的也别急着催,只要法律文书上约定好的还款日期过去两年了就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当然,这是在法律文书上注明要分期付款的情况下,那就是从最后一次还款截止日期开始算起的两年内。万一法律文书上都没标注还款时间?那就简单了,直接从法律文书生效那天算起,过俩年就能申请执行。在这个时间段里,我们作为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法院按照程序来强制追讨欠款~
2024-08-03 07:45:33 回复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偿还债务,作为债权人的您有权在相关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履行期限结束之后的两年之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强制执行该项决议。倘若相关法律文件载明了债务须分批次进行偿还,那么自最后一次应偿还日期届满日起开始计算两年,这便是您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期限。而如若法律文件未对此设定明确的履行期限,您则应从相关法律文件正式生效之日起算,同样为期两年,在此期间内,您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并追回所欠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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