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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想问下因为公司现在协商的是明年五月份在深圳投保?

pub****073 山东-青岛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4.08.06 00:20:52 498人阅读

你好我还想问下 因为公司现在协商的是明年五月份在深圳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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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您可能关心的问题比如:为什么要等到明年五月才投保?在等待投保期间您的权益如何保障?在深圳投保与在其他地区投保有哪些不同的影响,例如社保待遇、医保报销等方面?

2024-08-06 09:36:21 回复

您好,关于外商投资公司在深圳设立分公司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外资企业。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外资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规模生产产品使用的技术设备用地面积及要求需要用水、电煤、煤气或者其他能源的条件及数量对公共设施的要求等。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外国投资者提交的报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外国投资者。
外资企业法第6条规定,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9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根据上述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对设立外资企业的审批做了具体规定。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开业登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申请开业登记的外国投资者,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外资企业应当在企业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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