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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社会失业保证金,假如领取3个月,也就是说这3个月不能参加工作的?

pub****947 湖北-武汉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8.06 19:23:28 425人阅读

你好,领取社会失业保证金,假如领取3个月,也就是说这3个月不能参加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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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参加工作,但如果你重新就业并开始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则视为重新就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将自动终止。
- 如果你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了新工作,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你需要及时通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4-08-07 09:56:27 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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