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贷款和担保问题,这可不是小事,必须得看具体情形才能做判断。比如说,要是这笔贷款是用在家里吃喝拉撒这些小事情上;又或者这份贷款不是一个人的主意,而是两个人都点头同意,最后两个人一起享受到了好处的话,那就算是另外一个人只是当了个担保人,也是有可能会被认为是我们俩的共同债务。但是,要是这笔贷款明显超过了我们家平时天天、月月用的那点儿钱,而且债权人也没办法拿出证据来说明这个债务是花在哪儿的,或者是说这笔债务其实就是用在我们两人的吃喝拉撒、生孩子养孩子或者除了赚钱之外的其他事上面的,那这种情况下,贷款一般都不算作我们两个人的共同债务。
2024-08-15 13:17:00 回复夫妻俩一个人去贷款,另一个做担保人,这笔钱要不要算他们两个人的共同债务?这个问题得看具体情况。比如说吧,要是这笔贷款是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或者说这笔贷款是他们两个人商量好的,对他们都有好处的话,那就算其中一个人只是担保人,这笔债也可能会被认为是他们夫妻俩的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这笔贷款明显超过了家里的日常开销,而且债权人又拿不出证据来说明这笔债务是用在了他们夫妻俩的共同生活上,或者是用来一起做生意,或者是他们两个人都同意借的,那这笔债就很可能不会被认为是他们夫妻俩的共同债务。
解析:
夫妻之间一方承担贷款职能,另一方进行担保之行为,其是否划定在共同债务范畴之内,需依据特定情境予以判断。若贷款业务用以支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由夫妻二人共同做出决策并共享利益,即便其中一方仅担任担保角色,亦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负债责任。
然而,如贷款事项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实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则通常不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专业解答对于夫妇中某一方以贷款方式进行投资,是否视为共同负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投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配偶知晓且未反对,一般会被视为共同负债。但如果是一方个人决策,另一方不知情,投资收益也没用于家庭,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负债。
专业解答对于配偶一方在网络贷款中的债务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来说,如果这笔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就应视为共同债务。但如果一方贷款是为了个人消费、经营,另一方不知情、没获益也没追认,那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专业解答夫妻一方的网络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这笔贷款是用于家庭的日常需求,比如支付房租、水电费、食品等,那么通常会被视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这笔贷款是为了个人消费,或者超出了家庭的日常需求,而且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贷款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这笔贷款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负债。因此,在处理夫妻一方的网络贷款问题时,需要仔细审查贷款的用途和证据,以确定这笔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的担保责任不应被视为共同债务,因为它具有个体性,通常基于个人的意志和行为。如果另一方没有认可或从中获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将其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担保责任是为了家庭生活、生产经营或夫妻双方的共识而产生的,那么它可能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专业解答对于夫妻一方借款还贷的性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并且贷款用于共同生活,即使是一方名义借款,通常也会被视为共同负债。相反,如果房产只归借款一方所有,另一方没有受益,那么这笔借款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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