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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不能
解析:
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应当严格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为限。
1、根据存款实名制的规定,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存款应视为未成年个人所有,法院不得对被执行人子女的财产予以执行。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
3、但是,如果存在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由父母将该房屋赠与给儿子、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儿子等情形的,则该行为无效,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之后就可以正常查封和执行的。
4、另外,如果该房屋是由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所得的,则儿子有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法院可以查封该房屋。
2022-04-07 10:0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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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监护人在管理和保护被监护子女的财产时,除了出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合理需要外,不得随意侵犯和处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应当严格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为限。根据存款实名制的规定,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存款应视为未成年个人所有,法院不得对被执行人子女的财产予以执行。
2018-02-05 07:2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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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因父母已将房产赠与孩子,房产应属于孩子所有。作为监护人的父母,除为孩子正常支出外,不得私自处分属于孩子的财产。已经赠与过户的房产属于孩子所有,父母不得从事对孩子利益不利的行为,所以以前赠予其孩子的房产不能用于其父母的债务赔偿或者未经同意拍卖房产。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不可以拍卖孩子的的房产来还债的。而且,目前受赠与人已经20多岁成年,且没有精神病的就属于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所做的行为负担完全刑事责任。该房产现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父母的财产,不会被强制查封的!相信了解以上内容后,你就执知道赠与房产能被法院查封的解答了
2018-02-05 07:2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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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 但是,如果存在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由父母将该房屋赠与给儿子、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儿子等情形的,则该行为无效,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之后就可以正常查封和执行的。 另外,如果该房屋是由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所得的,则儿子有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法院可以查封该房屋。
2020-12-18 06:45: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