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有关系的,不同的地方缴纳的社保,到时都可以统一的转移到同一个地方,缴费年限也是累计的,具体的转移步骤如下: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1) 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一般都会有啦)
2) 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
3) 个人身份证
第二步: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第三步:进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号排队,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
1) 在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一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
2) 个人建议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一并打印,很多地方都会用到这个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3) 问工作人员,填一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第四步:最后,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即可。
解答如下,
1、社保跨统筹区转入人员,在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后,即可将外地的社保转移至南京。办理转移手续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
(
1)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2)由社保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
3)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提供户口簿(南京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6)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入的,填写《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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