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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疗伤期间是否享受正常工资待遇,还是享受病假工资,以及每月的工资最后要在补偿中扣除吗?

深* 上海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09.07.21 12:51:33 1299人阅读

你好,徐智强律师
老师你好!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上报后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9级,交警处理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论也为10级,按规定是否能同时享受此两项的补偿,另外在疗伤期间是否享受正常工资待遇,还是享受病假工资,以及每月的工资最后要在补偿中扣除吗?
另外公司现在要解除与伤者内退聃用合同,已有5年的合同期限,请问是否可以进行补偿,具体可参照什么标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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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徐汇区 咨询解答:18607条

可以按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索赔。治疗工伤期间工资应照常支付。若是上海户籍,劳动关系解除,应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09-07-21 16:51:38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12401条

可以部分重复获得赔偿

2009-07-21 20:11:16 回复
地区:上海-徐汇区 咨询解答:9313条


1、工伤和交通赔偿在上海是不能兼得的。
2、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单位不得事后扣除。

2009-07-21 14:17:24 回复
地区:上海-虹口区 咨询解答:917条


1、可以同时享受。
2、正常工资待遇,工资不从补偿款中扣除。
3、解除合同可得到三项补偿金。详情可来电咨询。

2009-07-21 22:49:04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627条

可以按工伤事故或者交通事故索赔,但是在上海不能同时要求赔偿。另外,治疗工伤期间工资应照常支付。

2009-07-21 17:44:33 回复
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5070条

两种待遇都可以享受。工资照付。如果是交社保的,要有三项补偿金。

2009-07-21 13:25:31 回复
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548条


1、工伤医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如果解除合同,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009-07-21 13:01: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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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职工工伤死亡的赔偿费用包括:
1、丧葬补助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3)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4)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除非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者提出,一般不得解除或终止职业病人的劳动合同,应妥善安置职业病人一到四级绝对不能解除,五到十级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二是劳动者自行提出,三是严重违反企业相关制度或犯罪等情形。
(5)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或者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百科。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应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手续,并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离休、退休和退职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疑似职业病职工,在诊断、医疗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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