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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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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购买过期商品索赔属于敲诈吗

张** 河北-保定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8.29 11:38:48 379人阅读

故意购买过期商品索赔属于敲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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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主体特意选择购买过期食品并提出索赔的情况下,若其索赔金额确实在合理范围内,则不应被视为敲诈。所谓敲诈,即采用暴力、恐吓等恶劣手段,或者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甚至借助官方职权等方式,向他人强行索要不合理或非法的财物,构成犯罪的行为。

2024-08-29 17: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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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倘若行为人以专门购买过期食品为手段进行索赔,只要其索要赔偿之金额在合理范围之内,则通常不被视作敲诈勒索。
然而,所谓的“敲诈”乃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径,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暴力、恐吓、威胁等非法手段,或者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以及借助政府部门的官方职权,强行向他人索取并占有超出合理范畴甚至是违法的财产。

2024-08-29 15:0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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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倘若行为人为获取不当利益而专门采购过期食品并进行索赔,若所提出的赔偿金额在合理范围内且未构成恶意欺诈的,一般情况下尚不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敲诈勒索乃是通过暴力、恐吓等非法手段,或者滥用法律权利、借助官方职权等方式,向他人强行索要不合理或非法财产的严重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2024-08-29 13:1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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