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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为了修路占用我家宅基地,又给了我家新宅基地,1995年发生的事,现村委会又起诉我占用村集体,我该怎么办,
再安排一块,还得适当补偿钱款
土地法里面确实规定了闲置超过两年政府可以无条件收回,当然也可以罚款。你的思想有点片面了,政府既然能够审批发放,当然也能依法收回,这很正常。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这是政府的本分和职责,违规瞎处理只能导致相关人员也得挨罚。修建广场可能是错误的,即便收回你们家的宅基地但是还能再审批,不符合规定批准不了就怨不得别人了
政府无条件收回多余的宅基地,你同意吗?不要欺负政府现在不严格执法,不依法处罚
详询村委
这位朋友,根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希望能回答你问的宅基地买卖合法吗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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