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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并案条件有几个

李**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8.30 09:45:32 378人阅读

盗窃罪的并案条件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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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要把一些小偷小摸的案件整合起来审理时,会看哪些条件?大致上,就那么几点:劲儿大的,就是犯了同样的事情的嫌疑人;再来,得看他们干的事儿是不是都是偷东西,别搞混了;给你举两个例子,比如说被偷的是不是大同小异的东西,偷的时候是不是就在差不多的地方。还有,如果他们心里打的算盘都是为了一堆犯罪目标,那自然也是可以算在一起的。

2024-08-30 13: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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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盗窃罪想要并案处理就得满足这几个条件:
第一就是搞事儿的那个人,他得是同一个人,不管是他自己还是跟他一起干的一帮子;接着,犯的事儿必须都是盗窃罪,不能有别的类型的犯罪;
然后,不同的案件之间还得有点儿联系,比如他们用的作案手法得差不多,偷东西的时间地点也最好离得近点,或者被偷的东西也得有些相似之处什么的;
最后,如果这些个案件其实是因为那一个人或者一群人想着要干坏事才干出来的,那么这样的话也就可以合并在一起处理了。

2024-08-30 12:2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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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盗窃罪的并案审理标准,主要涉及如下几个关键要素:首要的要求就是,犯罪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同的主体身份,也就是说,实施盗窃行为的必须是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伙人。
其次,必须要确认这些犯罪行为所涉及的犯罪性质都是属于同一种类型的——那就是盗窃罪。紧接着,在认定这几起案件是否能够并案处理时还需要明确案件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联系,比如作案手法是否相似、作案时间与地点是否接近、被盗物品是否具有某些共通之处等等。
最后,如果这些案件是由同一个犯罪意图或者共同的犯罪目标驱动下进行的,那么它们也是可以考虑并案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8-30 11:24:17 回复


一、盗窃罪中的多次盗窃是什么意思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对于“多次”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盗窃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二、多次盗窃会数罪并罚吗多次盗窃是不会被数罪并罚的,还是会定性为盗窃罪,知识如果在追诉期内,则可能涉及到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巨大等情形。
三、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您好,针对您的盗窃借条构成盗窃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偷走借条,从法律性质上,与偷走借条上所表明的现金数额是一样的,涉嫌盗窃罪。
借条,在法律上应当认定为“有价证券”盗窃之财物,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具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意义的信件)及几乎无价值的东西就不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盗窃行为人如果将这些无价值的财物偷出去后,通过出售或交换,获得了有价值的财物(相当于销赃数额),且数额较大,则应定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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