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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席** 台湾-基隆市 合同订立咨询 2024.09.07 14:00:16 472人阅读

信用卡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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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基隆市

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立之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首先,如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则应当按照该约定视为合同履行地;
其次,如双方未在合同中做出具体约定,但涉及到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等情形时,接收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即应被确认为合同履行地;
第三,如合同所涉内容涉及到实物交付,则交付实物的所在地便可作为合同履行地处理;
第四,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标的物而言,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即应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最后,对那些能够即时结算的合同来说,交易行为发生的地点就是合同的履行地。

2024-09-07 16:5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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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澎湖县

关于合同履行地的明确规定包括:
1.当合同中规复了履行地点时,则专以该约定的履行地点作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
2.如果在书面合同当中未作任何约定,同时争议事项所涉及到的是以支付货币的方式来实现的内容,那么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将被视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
3.具体而言,如果涉及到的标的物为实物不动产,那么这样的实物位于何处便决定了这个实物的归属及其履行问题,因此,标的物所在地自当为合同履行地;
4.至于其他类型的赋税,例如货币、劳务等,由谁承担其义务(即负责向另一方付款或者提供服务),其所在地就应被视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
5.而对于即时结算的合同,需要进行交易行为的部分,其交易行为发生地当然应当被当成是合同的实际履约地。

2024-09-07 16:4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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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明确合同执行地址的事项,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如若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了执行地址,则以约定的地址作为实际的执行地点;
第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并未针对此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而纠纷的焦点是支付货币的一方,那么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的实质履行地点;
第三,对于涉及到不动产运输和交付的情况,其所在的地方便成为权利义务的合同履行地;
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其他的权利义务的情况,例如提供服务或生产产品等,那么履行这些义务的一方法定居住地就成为了合同的实质履行地;
最后,对于一些即时结清或需要当场完成的合同,交易的实施地便构成了合同的实质履行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9-07 15:58:27 回复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履行: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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