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战时造谣惑众罪怎么认定 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才构成犯罪。而对那些在战时因对上级的命令、指示理解不同,而随意发表一些错误言论,或者遇到任务较重、伤亡较大、未顺利完成任务而埋怨上级和责怪友邻部队的,不能当成造谣惑众的行为加以追究。对行为人仅一般的传播战况不真实的消息,或将他人的谎言蜚语加以传播、渲染,尚未造成动摇军心后果的,不应视为犯罪。 区分本罪与谎报军情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有虚构事实并加以扩散的情节,而且其虚构的内容可能很相似。但前者是将编造的在公众中散布,散布的对象包括下级、同级和上级,但不是在履行职责;而后者是将编造的情况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要求向上级报告,其表现形式是在履行职责。 区分本罪与假传军令罪的界限 前者的行为人也可能编造有关作战命令的。这种情况与假传军令罪的区别,在于传递虚假军令的方式和接受虚假军令的对象不同。前者不是将虚假军令直接传播给执行人,而是在公众中传播,对象是不特定的;后者则是将虚假的命令传递给依照职责应执行该命令的人,假传的方式往往是正常下达命令的方式,对象是特定的。 战时造谣惑众罪与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与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法条竞合,本法对这两类犯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对军人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构成犯罪的,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战时造谣惑众罪论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谎报险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认定这类行为,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在主观上是出于故意,是为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而,谎报险情、、警情等。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是出于故意,则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对道听途说信以为真从而传播的,或者由于认识判断上的失误,出于责任心向有关部门报错了险情、、警情的,不能作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处罚。应当明确的是,无论行为人是否实现其扰乱公共秩序的目的,不影响对行为的认定。 二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谎报险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所谓“”,是指散布没有事实根据的谎言,迷惑不明真相的群众,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谎报险情、、警情”,是指编造火灾、水灾、地质灾害以及其他危险情况、传染病传播的情况以及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或者明知是虚假的险情、、警情,而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于,谎报险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会被定罪处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精神损害赔偿金是诉讼案件的中的常见诉求,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的呢,那么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规定内容是什么,精神损失费一般多少,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是多少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名誉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旦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并且赔偿损失,具体来讲大家知道侵害名誉权如何赔偿呢?关于侵犯名誉权的问题,让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名誉权是每一个公民都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一旦自身的名誉权被他人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这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大家对名誉权了解多少呢?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名誉权的知识。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侮辱、诽谤等等形式,而对于被侵犯名誉权的人,可以向侵权人追究法律责任,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赔礼道歉,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