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澳门法律咨询 > 风顺堂区法律咨询 > 风顺堂区国家赔偿法律咨询 > 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严* 澳门-风顺堂区 国家赔偿咨询 2024.09.10 05:51:06 432人阅读

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风顺堂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风顺堂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澳门-风顺堂区

拆迁时,政府是怎么给你补偿的?一般来说,这个补偿包括了你房子本身的价值和你因为要拆迁而搬家,还有临时住处那些花销。但是,房子本身的价值那个补偿,不能比政府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那天,那个跟你被拆掉的房子差不多的那些房子在市场上卖得更便宜。当然,具体的补偿标准也是根据每个地方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定的。

2024-09-10 09:23:0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湖北-省直辖

拆迁国家给我们的补偿,那得看房子本身的价值,搬家、临时安排这样的花销啥的也是要算进去的。所以说,房子的价值,不能比征收这个房子那天的附近同类型房子的市价低。不过,具体怎么赔付,还得看你所在的地方、所遵循的政策以及实际遇到的情况~

2024-09-10 07:42:3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国家关于拆迁的赔偿事宜中,通常需要全面评估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及其由于拆迁所引发的搬迁与短期内的暂时性安置等各项费用。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额度不应低于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当日该房屋所处地段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至于具体的赔偿标准,会因其所处的地理位置、法律政策以及实际状况等多种因素而产生差异。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4-09-10 05:55:4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具体说来: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