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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没钱了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王* 云南-昆明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9.10 12:10:38 310人阅读

房地产没钱了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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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昆明

关于逾期交付房产之补偿准则,我们会将违约金定为在每延迟一天内向购买方支付销售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当事人对于约定之违约金提出过高主张,要求予以适度降低,则应参照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30%的标准进行调整;反之,若当事人因约定违约金过低而寻求提升,我们将会以违约所导致的实际损失为准来厘定新的违约金金额。

2024-09-10 15: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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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海南-省直辖

延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之赔偿责任标准在于,将每一延期交付之日的违约金设定为以买卖总价乘以每日万分之五作为计算基数进行计算。若有当事人认为双方所约定之违约金金额过高而要求予以适度减轻时,应当依据该违约金是否已超出其所实际致损的金额总额达到了30%以上这一标准来进行衡量和裁定;反之,若有当事人认为所约定之违约金过低以致无法弥补其所遭受之损失而要求予以相应提高时,则应当根据违约行为所实际导致的损失情况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

2024-09-10 14:15: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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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赔偿标准设定方面,有如下规定:明确将违约金评定为每迟延一日需向买方支付总交易价格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存在当事人提出因约定的违约金比例过高而请求予以适当降低的情形时,其相应的调整条件应设立为违约金超过实际遭受的损失金额达到30%的标准方可进行合理减少;反之,在存在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因其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过低无法弥补实际损失而请求提高比例的情况下,则需根据实际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来最终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2024-09-10 13:05:17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看你没钱是否受影响只有因感染新型住院治疗或人员、防控需要观察人员、参加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以与金融机构协商申请延后还款期限。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感染的通知》 一、 (四)完善受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住院治疗或人员、防控需要观察人员、参加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或受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一、受领迟延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权人迟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
2、须债务已届履行期
3、须债务人已经履行
4、须债权人不为或者不能受领债权人不为受领,包括债权人拒绝受领和需要债权人协助而债权人不为协助两种情形。不能受领,指债权人因为自身的原因,客观上无法受领,如债权人下落不明等。
二、受领迟延的后果是什么如前述,债权人通常没有受领的义务,只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合同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债权人才有受领的义务。当债权人负有受领的义务时,债权人违反此义务构成迟延的,债权人应负债的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下主要介绍债权人没有受领义务时,债权人迟延的法律后果。
(一)债务人的注意义务减轻。在没有债权人迟延的情况下,债务人应依债的内容履行债务,原则上对轻过失也应负责。而在债权人迟延时,债务人的注意义务减轻。
(二)债务人可自行消灭债务。债权人迟延后,债的标的物为动产的,债务人可以以提存的方式消灭债务。标的物不适于提存的,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价款。
(三)债务人解除合同。债务人解除合同须要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我国《合同法》第259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停止支付利息。债权人迟延后,因金钱债务所生的利息债务,自受领迟延时起向后消灭。
(五)缩小孳息返还范围。依照债的内容,债务人有收取由标的物所生的孳息的义务,并负有将其返还债权人的义务。在债权人迟延后,债务人仅须返还已经收取的孳息,对标的物以后所生的孳息不负收取的义务;对已经收取的孳息,就其减少或者灭失,仅在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时负责。
(六)债务人有权请求标的物的保管费用和因债权人迟延而增加的必要费用。
(七)债权人应赔偿债务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一、受领迟延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权人迟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
2、须债务已届履行期
3、须债务人已经履行
4、须债权人不为或者不能受领债权人不为受领,包括债权人拒绝受领和需要债权人协助而债权人不为协助两种情形。不能受领,指债权人因为自身的原因,客观上无法受领,如债权人下落不明等。
二、受领迟延的后果是什么如前述,债权人通常没有受领的义务,只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合同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债权人才有受领的义务。当债权人负有受领的义务时,债权人违反此义务构成迟延的,债权人应负债的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下主要介绍债权人没有受领义务时,债权人迟延的法律后果。
(一)债务人的注意义务减轻。在没有债权人迟延的情况下,债务人应依债的内容履行债务,原则上对轻过失也应负责。而在债权人迟延时,债务人的注意义务减轻。
(二)债务人可自行消灭债务。债权人迟延后,债的标的物为动产的,债务人可以以提存的方式消灭债务。标的物不适于提存的,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价款。
(三)债务人解除合同。债务人解除合同须要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我国《合同法》第259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停止支付利息。债权人迟延后,因金钱债务所生的利息债务,自受领迟延时起向后消灭。
(五)缩小孳息返还范围。依照债的内容,债务人有收取由标的物所生的孳息的义务,并负有将其返还债权人的义务。在债权人迟延后,债务人仅须返还已经收取的孳息,对标的物以后所生的孳息不负收取的义务;对已经收取的孳息,就其减少或者灭失,仅在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时负责。
(六)债务人有权请求标的物的保管费用和因债权人迟延而增加的必要费用。
(七)债权人应赔偿债务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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