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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资料

谢* 吉林-辽源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9.14 09:14:30 356人阅读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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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强制执行时所必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如下分布:
首先,强制执行申请书需完整无误地填写一份;
其次,法定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需准备一份,若系由专门授权的代理人代为提出上述申请,则同样需要向法院同时提供相关的委托代理资料或文件;
此外,如申请人拟申请执行的并非法院审判裁定之法律文书,那么还须特别补充提交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认证材料一份;紧接着,具有明确强制执行内容的有效、合法的法律文书原件一份以及其相应的复印件两份必不可少;
最后,视具体情况,可能还要准备被申请人财产线索详细清单及其相关的其他法定规定所需的各类辅助性资料。

2024-09-14 14:3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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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亳州

在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所需提交的基本文件包括:一份详尽的强制执行申请书;用以证实申请人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如有代理人协助申请强制执行事项者,须一并提交相关的授权委托资料;针对申请人申请执行并非由法院签发的法律文书时,还需提交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以及具有强制执行内容且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正本一份以及副本两份;
此外,还需附上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清单及其他必备的法定材料以便满足程序的要求。

2024-09-14 12:5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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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施行强制执行程序时,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一份以及副本两份;一份用以证明申请人合法主体地位及其授权代理权的文件,若有代理人受托代为提出强制执行请求的,同样须一并提交代理人的相关授权材料;若申请人所申请执行的对象不是法院所承认的法律文书,则必须附加被申请人的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份;
此外,申请人还需提供具有可强制执行性内容的有效法律文书原本及复印本各一式两份;以及被申请人相关资产的详尽线索列表等其他根据法定要求而必须提交的各项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4-09-14 11:06:00 回复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扩展资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条件: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文书 又称执行文书。人民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清偿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
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
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
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要向申请强制执行,并不是只需要提交一纸判决书就可以的。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明确规定,权利人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行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接待人员会对口头申请制作笔录,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但如果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约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如果您还有疑惑,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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