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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东城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有意侵犯人身权利罪的构成要素涵盖了“故意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以及相应的刑事责任。若行为者并未实际伤害到任何人,即未能实施所谓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那么将无法构成有意侵犯人身权利罪。基于此,倘若某位公民蓄意实施了损害他人的行为,然而却并未导致任何实际伤害后果产生,抑或伤害后果未达到了我国刑法所设定的犯罪标准,那么此类行为都不能被判定为有意侵犯人身权利罪。
2024-09-17 11:4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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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指出,故意伤害罪所必需具备的构成要件应当包含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这一要素以及相应的刑事责任承担。倘若行为人并未实际对被害人产生物理层面上的伤害后果,即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表现,便无法认定其为故意伤害罪。所以说,若某人蓄意实施了损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然而并未导致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后果,或者伤害程度尚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标准,那么这种情况下,该行为并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
2024-09-17 11:03: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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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明确阐述,“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素须包含“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以及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承担。倘若行为者并未给他人带来实质性的人身损伤,也就是缺乏“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则无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若某人为满足个人恶意,而主动实施了对他人的伤害行为,却并未导致任何实际的人身损害后果,亦或是其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尚未达到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程度,那么此类行为便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9-17 09:58: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