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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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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借他人挪用资金罪怎么判

陈* 新疆-省直辖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09.18 06:37:04 334人阅读

转借他人挪用资金罪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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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即为,当涉及到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个体时,他们可能会滥用其职务之便,挪用本应属于该单位的资金供私人支配或借予他人,且不论使用金额是否满足“数额较大”这一条件,只要资金被挪用并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资金被用于营利性活动或非法活动,那么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2024-09-18 09:4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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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挪用资金罪,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专属罪名,其中所涉人员通常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用于本机构正常运营的资金擅自转作他用,如供自己支配使用或者借贷于他人,无论金额大小,若此情况持续时间长达三个月以上逾期没有返还,或者虽然在三个月以内,但涉及到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性质的经济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均属于该罪的范畴。

2024-09-18 08:1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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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挪用资金罪,即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担任特定职位的人员,凭借其职位所赋予的职权,非法地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将其擅自借予他人,不论挪用的数额大小及还款期限是否超过三个月,只要实施了此种行为且情节严重,就构成犯罪。
此外,如果虽然未达到上述条件,但是金额巨大,并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也会被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9-18 07:10:22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认定挪用公款需要以下三个方面的证据: 一、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二、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三、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适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本质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如村委会人员协助政府管理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具备职务便利条件的一般职工二是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违反的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刑法》第91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资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该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资金款项,如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资金款项,如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而挪用资金罪侵害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该罪的侵害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主要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犯罪构成要件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实质标准。因此,在实务中,应当严格从犯罪主观要件及客观要件方面严格区分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尤其要注意把握两个罪名在主体及客体方面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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