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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伤害致人死亡能判多少年

胡* 上海-静安区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4.09.18 09:08:21 326人阅读

过失伤害人死亡能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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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不小心把别人搞死了的话,那就得看法院怎么判。通常情况下,你可能要坐牢3到7年不等;但如果你的行为比较轻微,或者说你后来的表现还不错,比如说你能主动去自首,并且愿意出钱赔偿受害者家属等等,那么可能只需要服刑3年以下。当然,这个还要考虑很多别的因素,比如说你当初忽略的原因是什么,严重不严重,你在犯错之后有没有做些什么补救措施,甚至还有当时的环境和情况等等。所有这些都是法官在判刑时要考虑进去的。

2024-09-18 09:5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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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如果是因为疏忽而导致别人死了的话,那么法律上的处罚大约就是这么个范围:通常都是3年到7年不等的牢狱之灾,但要是情况不太严重的话,可能就只需要坐个三年以下的牢房。不过,在实际的审判过程中,法官们会考虑很多因素来决定最后的判决结果,比如说你的过失到底有多严重,犯事后你的行为怎么样(比如有没有主动去自首,或者积极地赔偿受害者家属等等),还有就是犯罪发生时的环境和条件等等这些都要考虑进去的。

2024-09-18 09:3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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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范围通常划定在:一般情形下,需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然而若情节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则可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实际的司法审理过程中,对于最终的量刑处理将会全面考虑到诸多相关因素,如过失罪行的类型及严重程度、犯罪分子遭受指控之后的情况(如是否能够自动投案以及是否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并结合犯罪行为发生的独特环境与特定条件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9-18 09:15:29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该条
第二款的规定因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至于是故意还是过失,应根据具体情节。

对于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但具有预见可能性。张明楷教授指出,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必须将死亡者限定为伤害的对象,即只有导致伤害的对象死亡时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致人死亡的结果,且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把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相比较,两者的相同点是:在主观上对死亡的结果都处于一种过失的状态,在客观上都造成了死亡的结果。不过,两者的区别也是十分明显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时,行为人本身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只不过死亡这种结果的发生对行为人来说是一种过失。所以,主观方面表现为伤害的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两种形式的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相反,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人对既没有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故意,不管伤害还是死亡,任意一种结果的发生,对行为人来说都是过失,出现任何结果对行为人来说,都是违背其意愿和出乎其意料的。所以,虽然两者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致人死亡,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持的是一种放任的态度,而过失致人死亡持的是虽然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或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的态度。
【以案说法】
11月17日18时许,张三因讨要加班工资至李某家中,并与李某等口角,继而与李四等人扭打至室外楼梯口。在张三面朝楼梯、李四背对楼梯扭打时,张三采用抱、推等手段导致李四摔下楼梯,头部着地受伤,后抢救无效于12月25日死亡。
检察院指控张三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张三辩解称,其因去要150元加班工资,遭到李四等人围殴,当时为了逃离现场,只是甩了一下手,就倒退着退下楼梯,李四由于没抓住扶手,才摔倒在地,根本没有想去伤害,也没有想到李四会摔倒致死。辩护人辩称,张三主观上不存在伤害的故意,本案只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后该案经历一审、二审,张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判决理由】
生效裁判认为:李四由于张三的外力作用而摔下楼梯受伤、死亡。该外力无论是抱,是推,均是张三意志支配下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张三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他人身体的后果,仍不计后果放任该结果的发生,应当认定张三具有故意伤害的间接故意,且死亡的后果与张三的行为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应当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定罪处罚。故张三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本案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与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辩护人提出的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相关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本案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案发后,张三亲属能对李四方作部分赔偿,可酌情对从轻处罚。
另,张三因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致李四死亡,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张三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项目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进行赔偿,因李四方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决定由张三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法官评析】
本案中,对于张三行为定性形成了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三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张三在与李四等人发生殴打的过程中应当意识到自己采用抱、推等手段致摔下楼梯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身体的后果,仍不计后果放任该结果的发生,客观上造成了死亡,应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三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张三和李四之间没有利害关系,没有故意伤害的动机。张三的行为虽然导致李四摔下楼梯并最终死亡,但张三的行为是在挣脱李四时的一种无意识行为,不是出于故意伤害的犯罪故意,最多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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