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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罪追诉期限过了就无罪了吗

赵** 台湾-台中市 无罪辩护咨询 2024.09.18 13:40:48 464人阅读

强制猥亵追诉期限过了就无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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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警察通常会说,如果犯罪人对别人做了偷看、摸来摸去之类不好的事情,过了追诉期后他们也就不会再抓他去坐牢了。但是不被抓坐牢并不代表着那个人就是清白的。追诉期就是说法律规定的在这些坏人做错事之后要受到惩罚的时间限制。要是过了这个时间,除非有特别的原因,不然的话警察们也不能随便抓人去坐牢的。如果在追诉期内,那个坏蛋还躲起来不让警察找到或者拒绝接受审判的话,那么追诉期对他来说就没有用了。说到强制猥亵罪,如果这个罪行最严重的处罚是坐牢五年到十年之间,那么追诉期就是十年;如果最重的处罚是坐牢十年以上,那么追诉期就是十五年。

2024-09-18 15:3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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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来说,如果强制猥亵罪的追诉期限过期,那么法律上就不会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不过,这不代表说法律上就会判定你是无辜的。所谓的追诉期限,就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给犯罪分子确定一个追究刑事责任的时间限制。要是超过这个期限的话,那就只能等到有特别的理由或者情形出现时才可以重新开始追诉。而在追诉期限里面,如果犯罪嫌疑人故意躲起来不让警方或者法院抓到,那他就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了。
至于说到强制猥亵罪,如果按法律判决最高可能会被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法的话,那么这个案子的追诉时效就是十年;若是因为罪犯行为特别恶劣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那么追诉时效就要长达十五年。

2024-09-18 14:53: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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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通常而言,强制猥亵罪的连带诉讼期已过,便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这并不代表在法律层面上将其视为无罪。连带诉讼期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时限。若超过此期限,除非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否则一般不再进行追诉。在连带诉讼期内,倘若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连带诉讼期的限制。关于强制猥亵罪,若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则连带诉讼期为十年;若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连带诉讼期为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4-09-18 14:36:2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与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很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强制猥亵妇女,一般是以或满足为目的,而非强制猥亵就是指侮辱妇女,一般是以追求精神为目的,损害妇女声誉;猥亵妇女,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才构成犯罪,而侮辱妇女无此限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四.构成猥亵的条件
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妇女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与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很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强制猥亵妇女,一般是以或满足为目的,而非强制猥亵就是指侮辱妇女,一般是以追求精神为目的,损害妇女声誉;猥亵妇女,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才构成犯罪,而侮辱妇女无此限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四.构成猥亵的条件
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妇女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与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很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强制猥亵妇女,一般是以或满足为目的,而非强制猥亵就是指侮辱妇女,一般是以追求精神为目的,损害妇女声誉;猥亵妇女,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才构成犯罪,而侮辱妇女无此限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四.构成猥亵的条件
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妇女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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