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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追尾全责,现在收到对方保险代位赔偿追偿,对方车主并没有去4s店修,在他去修的车行却开出了和4s店一样价格的发票?

ask****449 浙江-嘉兴 其他侵权咨询 2024.09.18 21:20:10 430人阅读

您好,我方追尾全责,现在收到对方保险代位赔偿追偿,对方车主并没有去4s店修,在他去修的车行却开出了和4s店一样价格的发票,并且对方车主的保险公司也认同这个价格,现在对方保险公司说他们仅仅只是代位追偿,没有出险,但是把修下来的旧件已经拿走了。在此之前对方车主去哪里修的车,几号修好的,修了多少钱等等,我方一概不知!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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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题已收到,方便的话可以电话沟通吗q

2024-09-18 21:30:13 回复

你好,可以对方和保险公司,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你好,可以对方和保险公司,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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