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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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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罪追诉期多少天

李* 吉林-辽源 毒品辩护咨询 2024.09.19 08:47:37 430人阅读

贩毒罪追诉期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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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谈到的这个时间段可是跟天没关系它是看最低处罚的刑事罪名来定的。贩卖毒品这种事儿可都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管你贩卖了多少毒品,都会被判刑坐牢的,处罚一点也不含糊。那我就简单给大家说说,比如说你的罪名最后被判定为最多只能坐五年牢的,那么诉讼时效就是五年;如果是判刑五年到十年之间的,那就得等上十年才能过诉讼时效;要是要坐十年以上监狱的,那你就得耐心等十五年;如果是被判无期或者甚至是死刑的话,那么你就得无限等待下去了,因为这两者的诉讼时效都是二十年时间。如果二十年过去后你觉得还是应该起诉他才那你就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才能进行起诉。

2024-09-19 12:3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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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说起贩毒这个事我们不能看它过了多久就不治罪了,要看你犯的事有多重,罪过到底多大才能决定。我们刑法上说了,贩毒可是大罪,不管你弄得毒品多还是少,都得抓起来判刑。比如说,你要是犯的罪最多只能判个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你的追诉时效就是五年;如果你犯的罪最重能判个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你的追诉时效就是十年;再比如,你犯的罪最重能判个二十年的有期徒刑,那你的追诉时效就是二十年;如果你犯的罪最重能判个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你的追诉时效就是二十年。但是,如果过了这二十年,你还觉得非得把你抓起来不可,那就得去跟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许可。

2024-09-19 12:0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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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针对贩毒罪的追诉时效,并非按照具体天数进行计算,而主要是根据该罪行所对应的法定最高刑罚来加以确定。贩毒罪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走私、贩卖、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等行为,不论其数量大小,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若该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时效为五年;若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时效为十年;若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若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则其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罪行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4-09-19 10:37:36 回复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
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微量毒品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贩卖毒品应追究什么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三、客观要件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在间接交付的场合,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而帮助转交给买方的,则该中间人的行为也是贩卖毒品;如果中间人没有认识到是毒品,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是有偿转让,但行为人交付毒品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既可能在交付毒品的同时获取物质利益,也可能先交付毒品后获取利益或先获取物质利益而后交付毒品。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如赠与等,则不属于贩卖毒品。
四、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甲基苯丙胺等品和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近几年来,国际上制毒、贩毒、毒品活动不断向我国渗透或假道我国向第三国运输。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贩卖毒品应追究什么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三、客观要件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在间接交付的场合,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而帮助转交给买方的,则该中间人的行为也是贩卖毒品;如果中间人没有认识到是毒品,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是有偿转让,但行为人交付毒品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既可能在交付毒品的同时获取物质利益,也可能先交付毒品后获取利益或先获取物质利益而后交付毒品。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如赠与等,则不属于贩卖毒品。
四、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甲基苯丙胺等品和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近几年来,国际上制毒、贩毒、毒品活动不断向我国渗透或假道我国向第三国运输。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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