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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离婚流程需要什么资料没有结婚证

郑* 天津-滨海新区 离婚咨询 2024.09.19 10:41:45 379人阅读

法院起诉离婚流程需要什么资料没有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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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证儿想去法院弄个分手,得准备别的能证明你们俩确实是夫妻的东东,比如说那个结婚登记处给的婚姻关系证明。当然了,你也不能少了这个叫做“起诉状”的东西,还有你们俩各自的身份证件,如果有小朋友的话就还要小朋友的出生证明,再就是有关你们家共有财产和欠款之类的证据。记得在起诉状上列出你们分手的请求和你想说的事儿。

2024-09-19 14:4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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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天津-

你要是没结婚证想去法院闹离婚怎么办?别急,你得想办法找些别的能证明你们俩是合法夫妻的东西,比如说,你可以去找那个给你办过结婚手续的地方开个证明。
另外,你还得准备好起诉书、你和你另一半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如果你有的话)还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方面的重要证据什么的。起诉书上要写清楚你为什么要离婚,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要说清楚。

2024-09-19 13:4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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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不具备婚姻凭证前往法庭提请诉讼请求解除婚约时,当事人需提前筹备其他相关资料以便作证感情存续,例如由民政婚姻管理机构所颁发的婚姻关系证明书。
此外,原告还须撰定起诉状,递交被告之身份证明,以及关于子女出身证明(若双方育有子女的话)和夫妻共有财产与债务状况的相关证据等。在撰写起诉状时,务必明确提出离婚之请求及其原因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09-19 12:18:35 回复

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电机。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各事业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确保两者的一致性,应及时查明原因,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分厂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
三,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5,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并登记卡片,经领料人签字,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对存放期限较长,要按月编制报表;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2。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3、出库管理1,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保管和控制程序。物料(包括原材料。
四,必须由技术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电机处理单,在收到发票后、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放在暂放区域,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料废、入账。4,并报财务部备案、入库管理1。合格品,登记入卡、单据等不齐全时,并确保其正确无误,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卡片,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
2、报表及其他管理1,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以便及时调整、各事业部,如发现物资数量,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并进行相应处理。5。铸件仓管员必须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老化,相互一致,并将当月增减变动及月末结存情况编成报表,并做到账,其仓库管理纳入纳入所在事业部仑库管理、仓库日常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数量、规格型号,定期进行盘点清查。6。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失效品,并做到限额领料、财务部反映,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半成品、成品电机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外设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登记库存商品收发存台账,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属票到抵冲的,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
一,做到日清日结。
4、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必须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各事业部因客户需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加速资金周转,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
3、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7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并且字迹清楚、受潮,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卡三者一致,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要求在外设立仓库的、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二,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退回电机,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质量状况,无税票的、变质或损坏等):
一,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物、卡片,报送各事业部领导及财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4。2。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生锈。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规格,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用途,每月将各类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查关事业部及财务人员、物料进仓时、逾期品、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2。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必须报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库存转移、入库时,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3某企业仓库管理制度为加强成本核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举证质证方法与技巧是什么 1.及时举证 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 。 2.按序及时举证 A.原告举证 B.被告举证 C.科学举证 ---代理人应当寻找与自己代理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看谁应负举证责任,自己是否有必要举证,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果自己应该举证,就必须尽力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各类案件举证责任分配指引,见附件一)。 ---开庭前作要好充分准备,将证据分类,列出证据清单。(将所有准备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分类、编号、说明每一份证据证明什么问题) ---当事人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时,应当围绕诉讼请求事项对证据进行分组归类编号,列出证据目录,证据清单按照“序号、证据名称、证据内容、证据来源、页码”的格式制作(附件 二,证据目录格式); 在证据目录中对每一份证据材料的证明内容(指向)应当予以详细表述和说明,必要时要对证据材料中与待证事实密切相关的主要内容进行摘录,并作说明; 在证据目录中还应当标明每一份证据材料的来源; 证据编号同时标注在证据材料文本右上角空白处,并且必须与证据清单上列出的证据页码保持一致; 具体来说: ---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以及与原件、原物与复印件相符;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与本案事实相关; ---说明证据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的内容真实; ---在接受质疑中陈述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自己无利害关系。 3.举证的误区 切忌: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不分种类、不分主次全部送交法庭,以致“淹没” 最重要的证据,影响证据的效力。把握好举证中心。律师在打官司时不能漫无目的、漫无边际地向提供证据,而应紧紧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及陈述的事实进行举证,这就是举证中心。偏离此中心,就会适得其反。 4.疑证不举 举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己方证据得到法官的肯定与认可,以及得到有利的判决结果。诉讼实践中,收集的“似是而非” 的证据,这些证据有利于己方的证明价值,又有利于对方的证明价值,甚至对方的证明价值高于己方。对于这类证据在诉讼中应尽量少举或不举。 切忌举出对己方不利的证据。 5.彼证我用 由于各种原因己方当事人将重要证据灭失,或原始证据在对方保存。由于举证不能,会在诉讼中处于非常被动地位。如何处理? A.通过对方的或答辩时的疏忽和遗漏,及时申请法庭要求对方举出相应的证据,为我所用。 B.通过对对方当事人证据的质证,去伪存真,彼证我用。 C.提供证据证明证据在对方,举证责任倒置。申请法庭调查取证,对方若不出示,法庭将推定对方妨碍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6.以攻为守 如果处在举证不能或无证可举的情况下,怎么办?最好的防守是主动进攻: A.从对方陈述的事实中寻找“蛛丝马迹”; B.从对方提交的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入手,寻找“蛛丝马迹”; C.通过发问,否定对方及其证人不利的陈述或证据,将对己方有利的回答或证据为我所用。如: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时间、地点、物证的大小、价格等方面发问。 7.根据案情拟定举证提纲 A.根据案情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策划举证和应对举证; B.书写举证、应对提纲。 六、没有证据或者不能按期举证的后果 1.当事人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能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交的证据,在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不予采纳。 4.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不预交鉴定费用的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七、如何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 经人民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1.创设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重要意义: A.提高了当事人对专门问题的参与性; B.有助于法官保持必要的性。 2.专家辅助人的作用: A.就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和接受询问或者对质; B.帮助当事人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3.需要注意的问题: A.专家辅助人与专家证人是不同的。前者的作用是阐释和说明,后者的作用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性意见。 B.专家辅助人出庭,当事人要书面申请,并须得到法庭批准。 C.专家辅助人出庭,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八、其他 1.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伪造、毁灭证据,组织证人出庭作证,指使、堕买、胁迫他人做伪证的,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当事人将证据提交时应向具体承办该案的法官或书记员索要收据,收据上应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收到的时间,并由法官或书记员签名或盖章,以免遗失,对己不利。 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一)听的技巧 1、聚精会神。边听、边记,做到不遗漏、不误解。 2、不被对方情绪性词语所干扰。 3、注意对方的语气、语调、语速等。要善于听音辩调,注意对方的言外之意。 (二)看的技巧 对法庭上出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要仔细辨别。辨认,是对该类证据最主要的调查手段。 (三)问的技巧 出庭前准备发问提纲,在法庭调查时依据庭审调查情况变化,再适当调整。主要审查: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作证资格; ---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及勘验结果是否真实;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是否在程序上违法;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证明是否与案件相关等等。 巳经清楚的问题,不必再质问;比较清楚的但还有些不足的问题,要变换角度发问,以免“重复发问”之嫌;对根本未涉及的或不够清楚的问题应有计划地发问。 (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质证要点: 1、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一般情况下,应掌握原件、原物优先规则,坚决要求对方出示原件原物,并认真辨认和审查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原件、者原物,判断其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下列情况之一可以除外: A、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B、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3、审查内容: ---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质证的方法 1、单一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质。即将对方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和调取的证据逐一加以质证,并提出反驳证据或意见。 2、一组一质证,即阶段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 3、分类质证,即对证据或诉讼请求依据一定的标准先进行分类,确定几条线索,再加以质证。 4、综合质证,即对全案待证事实和所有证据进行集中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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