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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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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的

刘* 广东-中山 财产分割咨询 2024.09.19 13:32:06 307人阅读

法律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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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夫妻俩的钱怎么分这基本上都得看你们自己商量;要是谈不拢的话,就得让法官来帮忙,看看哪些地方更需要照顾到,比如孩子、妻子还有没犯错的那个人。比如说,你们俩各自赚的工资、奖金、做生意或者投资挣的钱之类的,都是你们俩的共同财产。当然,法官在给你们分这些钱的时候,也不是随便乱分的,他还得把很多的因素都考虑进去,像你们两个人对家庭的贡献,日常开销,结婚多久等等。

2024-09-19 16:5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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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中山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的来说都是两个人商量着来分;要是两人意见不合,那怎么办?这时候就得靠法官出马。具体怎么分,还得看财产是什么情况,比如说孩子妻子还有没犯过错误的那个人,这三个都得好好照顾到。比如收入,奖金,还有做生意赚的钱等等这些,都算是夫妻俩共有的财产。分的时候,法官会把你们俩对家庭的贡献、日常开销、结婚多久了之类的因素都考虑进去,然后再做出决定。

2024-09-19 16:1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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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夫妻共有财产之分配往往需由双方进行自由商议,如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诉诸于法律途径以进行裁决。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会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并兼顾儿童、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例如,夫妻双方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及劳动者所得的其他收入、生产或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效益、投资所带来的利益等皆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范畴。在进行财产分配时,会全面考量诸如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程度、日常生活之所需、以及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限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9-19 14:42:02 回复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对于你们的婚前财产,你们是可以要求平均分配的只要是婚前购买的房子就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共有财产的,离婚是不会参与分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共同财产和遗产分配问题解答如下, 规定是,夫妻俩自领取结婚证起,两位取得财产收入,以及发生的债务,如果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不管财产和债务的的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是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一方婚前取得个人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自然增值之外,也是婚后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归谁所有做口头或书面形式的约定,双方都无异议的,离婚时就按约定处理。当然,当事人达成以登记离婚或到协议离婚为前提的财产分割协议,若离婚未成或诉讼中反悔的,则该协议视为没有生效,按实际情况重新分割。若离婚时双方对财产的分割发生分歧的,首先按照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平等照顾妇女儿童等分割。但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财产是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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